(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當前,數據已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石油”、知識的源泉以及效率的基礎。實現數據共享,要搞清楚哪些數據可以共享,哪些不能共享,必須解決數據確權授權。在明晰數據確權授權后,既要采取務實管用的措施推動數據共享,還要破除“信息孤島”問題。
作為一種新型生產要素,數據正在深刻改變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影響著社會治理。日前發布的《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提出了構建基礎數據制度的若干工作原則,其中一個重要原則是堅持共享共用,釋放價值紅利,增強數據要素共享性、普惠性。這使數據共享問題再次受到關注。
當前,數據已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石油”、知識的源泉以及效率的基礎。早在2014年,大數據就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隨后,中央多次強調要開發應用好大數據這一基礎性戰略資源。實踐證明,“用數據說話”的治理需求不斷增加,以數據為基礎的治理形式逐漸顯現,以數據為支撐的治理效果也日益增強。一些城市在解決交通擁堵、看病就醫難、突發情況處置等問題時,共享應用以大數據、物聯網和云計算等為支撐的智慧智能技術就是例證。這些數據的共享使信息的傳遞變得扁平化,提高了決策的科學化和精準化,提升了城市運行效能和基層治理效率,也改善了公眾生活質量,引導基層治理朝著健康和諧的方向發展??梢哉f,大數據的共享為多方帶來了紅利。
數據共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實現數據共享,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數據可以共享,哪些不能共享?!兑庖姟诽岢鼋⒐矓祿?、企業數據、個人數據的分類分級確權授權制度,并對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的共享使用規則作出明確劃分。比如,個人姓名、年齡、性別、家庭住址等數據屬于個人隱私范疇,明確歸個人所有,不能共享。因此,在信息收集處理時,不得采取“一攬子授權”、強制同意等方式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同樣,事關商業機密和國家安全的數據也不屬于隨便共享的范疇。
要進一步明晰這些問題,還必須解決數據確權授權。比如,對于公共數據,要在保護個人隱私和確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以模型、核驗等產品和服務形式向公眾提供。對于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采集加工的不涉及個人信息和公共利益的數據,則可按照依法依規持有、使用、獲取收益的原則享有權益。對于個人信息數據,要按照個人授權范圍依法依規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特別是要推動個人信息匿名化處理,保障個人信息數據的安全和隱私。
在明晰數據確權授權后,則要采取務實管用的措施推動數據共享。比如,在日常治理活動中,公共部門積累的稅收、社保、水電、燃氣等大量靜態數據,對于銀行等商業機構來說是重要的數據支撐。這些數據可以在地方性數據平臺中進行適當處理,然后與銀行等商業機構共享使用,為信用評估提供支撐,進而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開展普惠金融業務。也就是說,要找到雙方的“最大公約數”,否則數據共享就是空中樓閣。
破除“信息孤島”問題,也是實現數據共享的重點。當前,有些地區和系統數據“孤島化”現象、信息系統重復建設等問題依然存在。因此,應強調公共數據的“公共產品”屬性,特別是要通過制定統一的數據采集與交換規范標準、推動部門之間及系統之間協同合作等方式,破解部門的獨立存儲數據、管理分散、信息交叉采集和數據標準不統一等阻礙數據共享的問題。(陳 朋)
最近更新